病因:未明。遗传因素、强迫性性格特点及社会心理因素均可在强迫症发病中起作用。约
1/3患者有拘谨、犹豫、节俭、过分仔细、要求十全十美的个性特点。
临床表现:
(1) 强迫观念:强迫疑虑,患者对自己的行动是否正确,产生不必要的疑虑。强迫回忆,对做过的事或无关紧要的事反复回忆。强迫性穷思竭虑,对日常毫无意义的事件反复思考不能控制。强迫性对立思维,当出现一种概念时,会不由自主地出现另一种对立的概念。
(2) 强迫意向:感到内心有某种强烈的冲动要做某件事情,虽然从无行为表现,但患者却感到非常紧张和担忧。
(3) 强迫行为:如强迫计数、强迫洗手、强迫性仪式动作等。
诊断主要依据:首先要有强迫性症状;强迫症状使患者工作、学习效率明显下降,或对日常生活产生不良影响;病程3个月以上;排除定神分裂症及脑器质性疾病的强迫性症状。强迫症需与恐怖症、精神分裂症等鉴别。
心理治疗:针对强迫观念以支持性会谈为主,有报道认为思维停止技术有效。
行为治疗:反应阴抑法、系统脱敏法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