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朝阳法院发现,几乎所有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,都与家庭教育的不当有着密切关系。法官对此概括了一句话:“问题家庭出问题少年”。根据朝阳法院的调研,单亲、不睦、父母不良嗜好、教育方式不当,是最易诱发子女犯罪的四种家庭因素。
单亲家庭
【问题】
主要是父母离异或父母一方过早去世的家庭。生长在这类家庭中的青少年,往往缺乏必要的父爱或母爱,容易形成偏激、自闭的性格,引发违法犯罪。此外,此类家庭因只有一方家长抚养子女,经济条件一般并不理想,不佳的经济状况也容易诱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。
【案例】
何某自幼父亲去世,由母亲单独抚养长大。何某的母亲文化程度不高,与何某交流甚少。加之家中经济条件较差,仅仅依靠母亲收废品为生,母亲无力对其进行管理和教育。2007年,何某因多次入室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,2008年4月刑满释放,在释放三天后,何某再次因伙同他人接连实施3起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,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。
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,法官发现,何某因生长于单亲家庭,自小形成了一种与现实社会格格不入的性格和行为方式,加之其与母亲缺乏交流沟通,母亲也没有能力对其进行管教,家中经济条件又比较拮据,导致其犯罪。
不睦家庭
【问题】
主要是指父母双方感情不好,经常吵闹、打架的家庭。心理学研究表明,从小就生活在气氛紧张的“缺陷型家庭”中的孩子,智商一般较低,而且存在不少心理问题。不良的家庭氛围会使孩子厌恶家庭,不愿回家,从而使他们的心理更加的孤单、自卑、仇恨,并容易走上犯罪道路。
【案例】
2000年,7岁的王某随父母到北京生活,父母靠在市场上做些小买卖为生。王某的父母常因生意上的事发生争吵。
父母的争吵使王某在家中无法正常地学习、生活。2009年3月,王某在网吧认识了刘某,二人很快成了“兄弟”。2009年5月的一天,刘某称带王某出去弄钱,要王某去抢一女子所背的挎包,王某二话不说上前打了该女子几个耳光,并强行将其挎包抢走,内有人民币1200元。后王某被朝阳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
不良嗜好家庭
【问题】
北京朝阳法院发现,具有不良行为的孩子中,有40%的孩子父母也有相同或相似的不良行为,而未成年人的这些不良行为,如不加以戒除,继续发展下去就可能引发刑事犯罪。
【案例】
李某的父亲长期在外地工作,李某随母亲在家居住。其母亲没有工作,每到晚上就打麻将。李某因长时间在一旁观看,对麻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。
2009年2月,李某再次跑到了一家麻将馆,因打麻将与同桌的人发生口角,随手拿起一根木棍,将对方头部打伤,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。
教育方式不当家庭
【问题】
父母不恰当的教育方式也可能导致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。记者从朝阳法院了解到,不恰当的教育方式一般包括四种情形:
■ 溺爱型教育方式
即父母过于关心孩子的物质生活,导致孩子自理能力较差,心理承受能力较差。
案例:李某家中经济条件较好,但父母对其心理成长则关心不够。李某发现与自己一同复习并准备考取同一院校的张某成绩进步较快,他将张某的钱包拿走,目的是想让张某着急,从而影响到其考试成绩。
■ 暴力型教育方式
即动辄对孩子进行打骂式教育的家庭。长期的棍棒教育,可能会造成孩子暴力性格,引发暴力犯罪。
案例:夏某的父亲经常因为一些琐事对夏某进行殴打。夏某在学校期间,因缺钱花,就采取同样的方式对低年级同学进行殴打,并向其索要钱财。
■ 放任型教育方式
父母工作繁忙没有时间照顾、教育子女,导致未成年人处于一种失控状态。
案例:17岁的赵某今年1月的一天,同乡王某提议去抢劫,后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。法官发现,赵某来京后,其父母并不了解赵某的生活状况,无法联系赵某,也没给他寄过钱。
■ 误导型教育方式
父母不辨是非,错误地诱导孩子,从而导致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。
案例:许某纠集一帮同学与他人相约打群架,许某的母亲得知此事后,非但没有及时制止许某的行为,还告诉许某戴上手套拿钢管会比较滑,最终导致许某等人因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而被分别定罪量刑。
法官提示
如何让孩子远离犯罪?
法官认为,作为家长一方面要学会尊重孩子,还要坚持以身作则。
父母子女间要强化心灵沟通。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,犯错误是难免的,作为父母对于孩子的错误应本着宽容的态度去引导,但对于孩子的不良行为,父母要及时指出并纠正,不可姑息纵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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